镇江市气象系统实行江苏省气象局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江苏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能。
目前市局内设三个职能处(室),下辖5个直属单位及四个辖市、区气象局,全系统2005年在职干部职工9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0人,工程师26人,离退休职工61人。
“十五”时期,是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气象现代化上新台阶。“十五”期间,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市局建成了现代化的业务大楼,初步建成了镇江市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系统中的部分项目:建成开通了省对市、市对县的2M宽带通信网;建成开通了省到市、市到县的视频可视化天气会商系统;建成了“96121”电话天气咨询服务系统和天气短信服务平台;市、县共建成自动气象站14个;新型天气雷达的建设已基本竣工,预计06年汛期前可投入使用。
这些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我市实时气象信息的收集速度加快,提高了天气预报的时效性、准确性,特别是对影响我市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警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气象服务、科研成绩显著。“十五”期间,各级气象部门以服务为中心,改善服务形式,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性显著提高,既为各级政府领导组织安排工农业生产、部署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又为社会各行各业提供气象信息等专业气象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3年和2004年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增雨)为解除全市旱情和城市降温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领导和市民的高度赞扬,多次被市政府授予“镇江市防汛抗洪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了气象科研工作,5年来共承担市科委和省、市气象局科研课题32项,使用科研经费12.6万元,获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1项,2002年被评为“全市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三、事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十五”期间,根据国家气象局气发[2001]75号文件精神,2001年我市气象部门实施了机构改革,改革后市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和辖市、区局为全民事业单位,实施合同制管理。
四、创建文明行业取得新成绩。“十五”期间,全市气象部门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市局和县局在业务设施建设时,均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图书馆、活动室、健身房全部同步建成,并通过省局及市文明办的验收。市局及所有辖市、区气象局均全部为市级文明单位,其中扬中市气象局为省级文明行业(单位),全市气象部门获2003―2004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
五、气象科技产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十五”期间,气象科技服务和气象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原有气象专业服务,电视天气预报广告服务和电信天气短信服务平台,避雷装置检测等进一步发展,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服务面不断扩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工作安全和生活安全,又开展实施了对防雷工程项目监督、验收服务。
“十一五”期间,镇江市气象部门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为依据,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同时依据镇江“两个率先”的目标,建设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气象事业体系,实现镇江气象事业新的跨越。 “十一五”期间,镇江市气象部门将围绕“镇江市气象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与响应系统工程,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气象台站文化建设和基础建设工程”三个项目建设,力争使全市的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能力显著提高,基本适应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形成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气象工作自身发展规律的我市气象事业新格局,全市全部建成“镇江市中尺度灾害性预测预警服务系统”,为镇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流的气象保障。 |